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界面新闻记者 |
境外非法机构吸引境内投资者跨境炒股迎来最严厉监管整治。
5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本次《整治方案》出台之际,证监会“长牙带刺”监管应声落地,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下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长桥)三家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证监会认为,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相关非法跨境展业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多项规定,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为此,证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三家机构被立案调查并面临严厉处罚,无疑释放出监管部门对跨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类行为的严厉打击信号。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利用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在境内招揽客户,并通过网站、应用程序(APP)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由此产生的纠纷或损失,将难以得到境内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济。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前述负责人表示。
据悉,《整治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界面新闻关注到,《整治方案》围绕界定整治对象,取缔非法跨境业务以及清理非法存量业务三大维度展开治理,并详细部署了五大重点整治任务——一是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及时对非法跨境经营涉及的互联网平台、广告和信息等进行清理处置;二是约谈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等,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治要求;三是约谈为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提供账户服务的境内银行,监督境内银行加强外汇资金汇出的合规性审核,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出渠道;四是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五是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据悉,本次整治对象主要包含三类: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以及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
据界面新闻记者观察,自去年以来,伴随境内股市行情回暖,境外港股IPO迎来强势反弹,投资者入场情绪高涨之下,部分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自媒体正逐渐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牟利之地,成为非法荐股或者实施跨境诈骗的重灾区。
“特别是近年来,伴随AI、区块链、虚拟币等技术的大量滥用,投资者往往难以鉴别市面上灰色或非法平台,投资者一旦大额入金,就可能面临平台跑路、无法出金,甚至平台在后台恶意修改数据制造“爆仓”假象的情况,投资者跨境维权基本走投无路。”奕丰基金宏观策略分析师,财经专栏作家李净也向界面新闻记者提到。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本次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行为的力度空前,但在清理非法存量业务的措施方面,监管则特别设置了2年集中整治期,给予投资者充分的时间处置境外非法持仓。
在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非法渠道被取缔后,投资者有哪些渠道参与境外投资?受访专家向界面新闻记者反馈,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香港互认基金这些方式参与境外投资。
“例如,通过QDII,投资者可认购合规公募基金产品,间接参与海外资本市场投资;直接投资方面,港股通是目前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属于国家明确规范、有法律保障的跨境投资通道;如果投资者是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还拥有专属的跨境理财通这一配置境外理财的方式。”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向界面新闻记者进一步介绍到。
另一方面,王红英也指出,实操环节,上述合规投资方式仍存在一定短板与不便。“QDII渠道投资标的丰富、收益表现较好,但长期存在额度紧张的问题,时常出现额度售罄的情况;港股通等互联互通机制,也存在投资标的有限、参与门槛偏高、普惠性不足等问题。”
为此,王红英建议一是适度扩容QDII投资额度,缓解市场额度紧缺、溢价过高的问题;二是逐步放开跨境理财通的地域限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三是优化港股通等互联互通机制,适度扩容投资标的、调整投资额度规则,降低投资门槛,提升服务的人性化与普惠性。通过循序渐进的制度优化,能够更好地满足内地居民配置海外资产、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合规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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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境外非法机构吸引境内投资者跨境炒股迎来最严厉监管整治。
5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本次《整治方案》出台之际,证监会“长牙带刺”监管应声落地,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下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长桥)三家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证监会认为,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相关非法跨境展业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多项规定,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为此,证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三家机构被立案调查并面临严厉处罚,无疑释放出监管部门对跨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类行为的严厉打击信号。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利用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在境内招揽客户,并通过网站、应用程序(APP)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由此产生的纠纷或损失,将难以得到境内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济。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前述负责人表示。
据悉,《整治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界面新闻关注到,《整治方案》围绕界定整治对象,取缔非法跨境业务以及清理非法存量业务三大维度展开治理,并详细部署了五大重点整治任务——一是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及时对非法跨境经营涉及的互联网平台、广告和信息等进行清理处置;二是约谈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等,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治要求;三是约谈为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提供账户服务的境内银行,监督境内银行加强外汇资金汇出的合规性审核,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出渠道;四是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五是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据悉,本次整治对象主要包含三类: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以及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
据界面新闻记者观察,自去年以来,伴随境内股市行情回暖,境外港股IPO迎来强势反弹,投资者入场情绪高涨之下,部分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自媒体正逐渐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牟利之地,成为非法荐股或者实施跨境诈骗的重灾区。
“特别是近年来,伴随AI、区块链、虚拟币等技术的大量滥用,投资者往往难以鉴别市面上灰色或非法平台,投资者一旦大额入金,就可能面临平台跑路、无法出金,甚至平台在后台恶意修改数据制造“爆仓”假象的情况,投资者跨境维权基本走投无路。”奕丰基金宏观策略分析师,财经专栏作家李净也向界面新闻记者提到。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本次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行为的力度空前,但在清理非法存量业务的措施方面,监管则特别设置了2年集中整治期,给予投资者充分的时间处置境外非法持仓。
在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非法渠道被取缔后,投资者有哪些渠道参与境外投资?受访专家向界面新闻记者反馈,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香港互认基金这些方式参与境外投资。
“例如,通过QDII,投资者可认购合规公募基金产品,间接参与海外资本市场投资;直接投资方面,港股通是目前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属于国家明确规范、有法律保障的跨境投资通道;如果投资者是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还拥有专属的跨境理财通这一配置境外理财的方式。”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向界面新闻记者进一步介绍到。
另一方面,王红英也指出,实操环节,上述合规投资方式仍存在一定短板与不便。“QDII渠道投资标的丰富、收益表现较好,但长期存在额度紧张的问题,时常出现额度售罄的情况;港股通等互联互通机制,也存在投资标的有限、参与门槛偏高、普惠性不足等问题。”
为此,王红英建议一是适度扩容QDII投资额度,缓解市场额度紧缺、溢价过高的问题;二是逐步放开跨境理财通的地域限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三是优化港股通等互联互通机制,适度扩容投资标的、调整投资额度规则,降低投资门槛,提升服务的人性化与普惠性。通过循序渐进的制度优化,能够更好地满足内地居民配置海外资产、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合规投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