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流水账”,凭什么让乱臣贼子惧怕千年?





本 文 约 4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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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短短六个字,却让郑庄公和共叔段这对兄弟在历史的审判台上站了两千多年。在《春秋》这部史书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的情节,只有极简的时间与事件,有人调侃地称它是“鲁国流水账”。但正是这些看似枯燥的文字,却在汉代被奉为治国安邦的“大典”,甚至让“乱臣贼子惧”,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今天所说的“春秋时代”,即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至公元前476年这段历史,名字就源于这部书。那么,一部仅1.6万余字的编年史,为何拥有如此强大的道德审判力?


齐萦姫盘。来源/故宫博物院


史学之祖:开编年体之先河


说《春秋》是“流水账”并不算错。从形式上看,它按时间顺序,逐年、逐季、逐月、逐日记录鲁国及周边诸侯国的大事,既没有复杂的结构,也没有多余的修饰。但在《春秋》诞生之前,中国的历史记录本就没有统一的体例和规范的格式。而《春秋》的最大贡献,就是开创了“编年体”这种全新的史学体例,为中国史学的发展定下了第一个“规矩”。


春秋白玉龙凤纹璧。来源/故宫博物院


《春秋》记载的历史,始于鲁隐公元年(前722,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共计242年,是中国现存最早的连续、系统的历史记录。它以鲁国国君的在位年限为核心,按照“年日”的顺序,将鲁国以及周王室、其他诸侯国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一记录,小到国君的婚丧嫁娶、祭祀礼仪,大到诸侯争霸、战争会盟,甚至包括日食、月食、地震、水灾、旱灾等自然现象,都有明确的时间标注。这种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的记录方式,看似简单,却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


在《春秋》之前,中国的历史记录比较零散,比如商代的甲骨文、西周的金文,大多是零散记录某件事,没有连贯的时间线索。各诸侯国史官也只是记录本国事迹,没有统一标准,导致不同国家的历史无法相互对照,后人想要梳理一段完整的历史,难度极大。《春秋》的编年体范式,就像给中国历史装上了一个时间轴,让原本零散的历史事件有了清晰的先后顺序和逻辑关联。这种体例不仅让后世史官有了明确的参照,更让历史从零散的事件记录变成了连贯的文明叙事。


春秋时期玉兽面。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春秋》编年体的价值,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春秋》经文隐公元年记载:


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子益师卒。


这段话看似是简单的流水账,但每一句都有明确的时间和事件:鲁隐公元年(前722的春天,周王室的正月;三月,鲁隐公和邾仪父在蔑地结盟;夏天五月,郑庄公在鄢地打败了弟弟共叔段;秋天七月,周桓王派宰咺来鲁国,赠送鲁惠公和仲子的丧葬物品;九月,鲁国和宋国在宿地结盟;冬天十二月,祭伯来到鲁国;公子益师去世。


更难得的是,《春秋》的记载大多真实可信。鲁国作为周公旦的封地,保留了完整的史官制度,史官坚持秉笔直书的原则,不隐瞒、不虚构。虽然《春秋》经过了孔子的修订,但孔子以义理剪裁文字、寓含褒贬,未篡改核心史实。后世考古发现多次印证了《春秋》记载的真实性,比如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与《春秋》中关于诸侯会盟、祭祀礼仪的记载高度吻合,这也让《春秋》成为研究春秋时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垂鳞纹秦公铜鼎。来源/甘肃省博物馆


《春秋》的编年体范式,对后世史学的影响是深远的。西汉司马迁撰写《史记》,虽然开创了纪传体的体例,但其中的本纪部分,依然沿用了《春秋》的编年思路,以时间为纲记录帝王的事迹。北宋司马光撰写《资治通鉴》,更是直接继承了《春秋》的编年体体例,以时间为线索,记载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到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1362年历史,成为中国编年体史书的巅峰之作。可以说,中国两千多年的史学发展,始终没有脱离《春秋》确立的“时间叙事”,《春秋》当之无愧是“中国史学之祖”。


资治通鉴。来源/国家典籍博物馆


微言大义:春秋笔法藏褒贬


如果说编年体体例是《春秋》的“骨架”,那么“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就是《春秋》的“灵魂”。


所谓“春秋笔法”,就是不直接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论,而是通过对文字的巧妙运用,委婉表达观点和态度,实现“惩恶劝善”的目的。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礼崩乐坏,诸侯争霸,臣弑君、子弑父的事情屡见不鲜,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孔子修订《春秋》,就是希望通过对历史事件的记载和褒贬,重建社会道德秩序,让人们明是非、辨善恶。


孔子燕居图轴。来源/孔子博物馆


《春秋》的“微言大义”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之中。比如同样是记录“杀人”,《春秋》会根据杀人者和被杀者的身份、杀人的原因,使用不同的词语,以此表达不同的褒贬态度。如果是臣子杀死君主,就用“弑”;如果是君主杀臣子,就用“杀”。仅仅一个字的区别,就蕴含着明确的道德判断。


最经典的例子莫过于“郑伯克段于鄢”:郑庄公设计并故意纵容其弟共叔段与其母武姜,共叔段骄纵,欲夺国君之位,庄公便以此讨伐共叔段。按照当时的礼制,兄长打败弟弟,应该用“伐”“讨”等词语,而“克”字通常用于两国交战,意味着双方是平等的对手。《春秋》用“克”字,一方面讽刺郑庄公没有尽到兄长的责任,没有及时教育和制止弟弟的叛乱,反而纵容其发展,最终不得不武力镇压;另一方面,也批评共叔段野心勃勃,不守本分,妄图叛乱夺权。一个“克”字,既贬斥了郑庄公的“失教”,也批判了共叔段的“不义”,真可谓“一字见褒贬”。


底图来源/电视剧《孔子》截图


再比如,《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记载:“天王狩于河阳。”表面上看,这是记录周襄王在河阳狩猎,但实际上,这是晋文公重耳为了彰显自己的霸主地位,强行邀请周襄王到河阳参加会盟。按照当时的礼制,天子应该在自己的都城狩猎,而不是到诸侯的封地,更不应该被诸侯强行邀请。《春秋》之所以用“狩”字,就是为了委婉地掩盖周襄王的屈辱,同时也讽刺晋文公的僭越之举。


《春秋》的“微言大义”,不仅体现在对事件的记载上,还体现在对人物的称谓上。比如,鲁国的国君,即使生前的爵位是“侯”(鲁国是侯爵国),《春秋》都称其为“公”,这是对鲁国国君的尊重;而其他诸侯国的国君,《春秋》则根据其爵位,称“公”“侯”“伯”“子”“男”,比如宋公、齐侯、郑伯、许男、楚子等,以此区分各国的等级,维护周礼的秩序。


鲁国大玉璧。来源/山东省博物馆


值得注意的是,鲁国史官原本就有“秉笔直书”“寓褒贬于记事”的传统,孔子在修订《春秋》时,系统提炼并升华了这一传统,通过对文字的精心取舍和润色,让这种褒贬更加隐晦、更加深刻。也正因如此,《春秋》的微言大义才具有了坚实的史学基础,不是凭空臆断,而是建立在真实历史之上的道德评判。


《春秋》的“微言大义”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深远的。它让历史叙事成为一套“道德评价体系”。孟子曾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精准概括了春秋笔法的力量。它虽然没有直接的批判和谴责,却通过文字,对乱臣贼子形成了巨大的道德压力,让他们害怕被载入史册,留下千古骂名。这种“以史为鉴、惩恶劝善”的精神,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


经学之巅:从史书到治国大典


如果说编年体体例让《春秋》成为史学之祖,春秋笔法让《春秋》成为文化经典,那么“经学化”则让《春秋》的地位达到顶峰。


《春秋》的经学化始于战国时期,完成于汉代,历经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孔子去世后,他的弟子将《春秋》传承下来,但此时的《春秋》还只是一部普通的史书,主要在儒家弟子之间流传。战国时期,荀子尤为看重《春秋》中蕴含的礼义思想和惩恶劝善的精神,对推动《春秋》进入儒家核心经典序列发挥了重要作用。后人将《春秋》与《诗》《书》《礼》《乐》《易》并列,称为“六经”。


荀子画像。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汉武帝时期,《春秋》的地位发生了质的飞跃。儒家学者提出,《春秋》不是一部普通的史书,而是孔子为后世君主制定的“治国蓝图”,其思想是“大一统”,而“大一统”之旨,在统纪于一而正朝廷以正百官,必然要“尊王”——尊奉当时的君主,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秩序。这种思想恰好符合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的需求,因此被汉武帝采纳。


董仲舒像。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于是,当时的太学专门开设了《春秋》课程,培养精通《春秋》的人才。这些人才毕业后,大多成为朝廷官员,参与国家治理。董仲舒本人就是精通《春秋》的学者,他被汉武帝任命为博士,多次向汉武帝进言。丞相公孙弘也是精通《春秋》的学者,他凭借对《春秋》的理解,得到汉武帝的重用,成为汉代名相。


无论官员的任免、法律的制定,还是对外战争、外交决策,《春秋》都是重要依据。比如,汉代官员在处理疑难案件时,会引用《春秋》的精神进行裁决,这就是所谓的“春秋决狱”,即“原心定罪”——根据当事人的主观动机,结合《春秋》的道德准则,来判断罪行的轻重,而不是单纯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这种做法,体现了《春秋》“惩恶劝善”的精神,也让《春秋》的道德观念渗透到了汉代的法律体系中,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最经典的“春秋决狱”案例,就发生在董仲舒身上:


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议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伏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欧父也。不当坐。”


甲的父亲乙与丙发生争执并相斗,丙用剑刺乙,甲为保护父亲用杖击打丙,却误伤了父亲。有司法官吏说“殴父当枭首”,认为殴打父亲属不孝之罪,主张将甲“枭首示众”。董仲舒则认为,甲与父亲乃血缘至亲,见父亲与他人争斗,急于保护父亲,此乃人之常情。甲并无故意伤害父亲之意,不能简单论罪。为进一步说明,董仲舒引用了《春秋》中“许止进药”的典故,许止尽心侍奉患病的父亲,为其喂药却不幸致其病重身亡,但许止的本意在于尽孝,而非故意毒杀父亲,故被赦免死罪。而本案中的甲本意不是要伤害父亲,所以不应当处罚。


最后,《春秋》原文过于简略,很多事件只有结果,没有过程;很多记载只有寥寥数语,没有详细的解释。这种“模糊性”为后世儒生的阐释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也让《春秋》能够适应不同时代的政治需求。古代的统治者和儒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春秋》的“微言大义”进行解读,让《春秋》始终能够为政治服务。


《春秋》成书两千多年后,我们还在说“春秋笔法”,还在用“微言大义”。这大概就是经典的力量。下次你再翻开《春秋》,看着那一年一句话、一个字一个态度——你会发现,那不是流水账。那是一个老人用最节制的方式,给乱世写下的墓志铭,也给未来写下的劝诫。


一句话,一个字,穿越时间,经典永存。


参考文献:

1.(战国)左丘明撰,(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版

2.冯天瑜:《<春秋>文化价值论略》,《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3年第4

3.杨健康,黄震:《春秋决狱及其现代价值》,《船山学刊》2004年第3

4.魏姝:《“大一统”论在汉代的儒法沟通探析——以董仲舒为例》,《现代儒学》2024年第1期


*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


END
作者 | 韩靖宇
编辑 | 胡心雅
主编 | 周斌
排版 | 李蕊甜实习)
校对 | 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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