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衙门里的师爷,后来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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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里的师爷,一般是站在县太爷身边那个摇着扇子、眯着眼睛、一肚子主意的“智囊”,帮县太爷写公文、翻卷宗、查旧例。1915年,距离清朝结束已经过去三年,各地县衙也在改制。但这一年,一个叫王光焕的人却还在浙江长兴做着旧时代的“师爷”工作。王光焕是湖南人,清末曾在湖南地方官署中充任师爷。清朝灭亡后,他去浙江长兴县政府做幕僚,继续靠原来的本事谋生。


师爷王光焕并不是孤例。辛亥革命以后,遍布各州县的师爷并没有随着清朝一起突然消失。有的县继续聘用师爷;有些人留在原来的官署里,只是后来改叫秘书、科员;还有一些人离开县衙,去教书、修地方志、给军政机关做文书,甚至有人开起了银行。


国历君自制表情包。来源/影视剧《芬芳喜事》


新制已颁,师爷未走


幕僚制度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史上延续两千多年,称谓五花八门。据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宋代有幕职、僚属等二十种,清代文献中可见的至少二十四种,并出现“师爷”的俗称。师爷非官非吏,无品无位,只是受聘于幕主官员的佐治人员。

其实,早在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期间(1884-1889),清地方政府就已经开始大规模改革幕僚制度,用“文案委员”等职官逐渐取代“师爷”,成为近代地方新旧官僚体制转变的桥梁。这一过程被学者概括为 “宾”消“僚”长,即私人聘请的“幕宾”逐渐向具有“僚属”性质的官员转变。

“晚清四大名臣”:照片史料中的清朝末年“顶梁柱”
张之洞

而从制度上看,师爷在民国建立不久后,就已经失去了清代县衙中的位置。1913年1月8日,北京政府颁布《画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县知事之下设科长、科员等佐治员,酌设技士,并可酌用雇员;原府厅州县官厅的署名、官名凡有与新制度相抵触的,都应裁撤或改正。与此同时,司法制度也开始重新安排。同年2月,司法部公布《各县帮审员办事暂行章程》,未设审判厅的县可酌设“帮审员”。1917年5月,北京政府又颁布《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在未设初级审判厅的县设立司法公署,由审判官与县知事共同组织。按照这套制度设计,清代县衙里依附于知县个人的师爷,已经不再是新县公署组织的一部分。

不过,官制可以通过一纸命令改变,地方政府每天要办的事情却没有随之消失。田赋仍要征收,账目仍要核算,案件仍要审理,告状人的呈词、上级机关的公文以及县署每天发出的批示也需要人处理。清代的幕友虽然不是正式官员,却恰恰掌握着这些具体事务的办理经验。因此,民国初年的地方行政出现了一段相当明显的新旧混合阶段,新的科长、科员、承审人员已经进入县署,而熟悉旧有办事程序的师爷却没有马上退出。

《曲阜市志》记载,民国初年县知事兼理司法,县署中“委任承审员、刑名师爷各1人”,两人都负责办理诉讼事务。“承审员”属于民国基层司法逐渐建立起来的新职位,“刑名师爷”是清代地方官署中协助官员处理司法、刑事审判事务的幕僚旧称,两种人员此时同时出现在一个县署里。直到1928年,曲阜建立县法院,才改设审判官、检察官、录事等人员。仅从这一县的变化就可以看到,师爷事务并不是在1912年以后突然由一套人员整体交给另一套人员,而是在十几年中逐步被替换的。

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陕西西乡的材料保存得更加完整。辛亥革命以后,西乡县衙改称县署,知县改称知事,但县署起初仍然保留清代的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房。1914年,才增设科室机构,并配置科长、科员。到了1922年,当地再次调整县级机构,撤销原来的科,改设课、局、所,而就在这一套已经带有明显民国色彩的机构中,地方志仍然明确记载“设师爷”。直到1928年,西乡废除六房,恢复分科办事,县行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志上才出现一句十分直接的记载:“师爷改称秘书。”

原来集中在县官、师爷和旧式房科手中的事务,正是在这样的改组中一点点被拆分到新的行政部门。从地方县志和制度文件来看,清朝灭亡以后,地方师爷首先经历的并不是集体失业,而是一段长短不一的“留用期”。虽然当时已经开始按照科、局、司法机关重新设计地方行政机构,但各县真正完成这种改组,需要新的人员、经费和办事制度,而这些条件并不能立刻具备。因此在20世纪1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一些地方仍然能够看到专管司法诉讼的刑名师爷、主管钱粮赋税的钱谷师爷,有的县甚至在保留六房的同时设置新式科室,另一些地方则让旧人继续办理原来的事务,只是逐渐给他们换上秘书、科长、科员、承审员等新的名称。

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师爷”开始从地方政府的日常称呼中慢慢消失。随着县政府分科制度和新式司法机构逐渐铺开,继续留在官署里的旧幕友终于越来越少再以“师爷”的名义出现。但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离开地方政府,而是被重新安置到了正在形成的新官僚体系之中。


新官制下的旧幕僚


河南内乡县的地方志记载,1927年县政府改组后,“师爷改称秘书,设第一科,掌管民政,后改为民政科”。原来依附于县官个人的幕友,逐渐变成县政府内部有固定职名的公务人员。


这种变化不仅是换一个称呼,更重要的是原来由师爷集中承担的工作被拆开了。民国县政府逐渐采用分科办事,过去一名钱谷师爷可能要协助县官处理多项财政事务,后来这些工作逐渐进入财政科、财政局;过去刑名师爷帮助审阅词状、整理案情、查考律例,后来则由帮审员、承审员以及新式司法机构中的书记、录事等人员分担。随着县政府分工越来越细,一个师爷帮县官包办一类事务的方式自然越来越难以维持。


在师爷向政府文官过渡的群体中,符璋是一个典型代表。他早年长期作幕,做过地方官署幕友、军营文案和督署文案,熟悉的正是传统幕府最看重的公牍和行政事务。清末新政期间,他已从私人幕僚进入新式官署,担任统计科科长;1911年任瑞安知县,辛亥革命后又继续留任民事长。1912年辞去官职后,他到江西任九江交涉署秘书,后来又先后出任宜春、虔南、广昌等地知事。从“幕友”“文案”到“科长”“秘书”“知事”,符璋的履历完整地串联起清末民初的职位变化:原来靠地方官私人延聘的幕僚,凭借多年积累的公文、行政和地方事务经验,得以进入新的政府机构,成为有正式名称和职务的行政人员。


绍兴师爷铜浮雕。来源/绍兴师爷博物馆


与符璋经历相似的,还有一批从幕府中走出来的人物。粤军将领陈炯明的师爷金章,原籍浙江绍兴,早年加入同盟会,民国初年一直追随陈炯明为其出谋划策,后曾任第三任广州市市长;王锡彤是袁世凯最器重的师爷之一,在袁世凯罢官归田后进入其幕府,为其兴办实业,后来还代理过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周学熙的总理之职;绍兴师爷娄心田,民国初年曾任东北马占山督军府秘书,“九·一八”事变后为马占山出谋划策,参与了著名的江桥抗战……这些人的去向虽各不相同,但都凭借幕府时期积累的文书、行政和谋略经验,在民国时期找到了新的差事。


因此,清亡以后留在政府里的师爷,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去处。有人被称为秘书,有人进入各科成为科长、科员,有些人的工作被承审员、书记员等新式司法人员接替,还有少数像符璋这样的人直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继续担任地方行政职务。旧称虽然消失了,原来那批熟悉公文、钱粮和司法事务的人并没有离场,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换了一套新的身份,继续坐在民国政府的办公室里。


走向学校、商号与新机关


随着县政府分科办事、司法机关逐渐建立,传统幕府能够提供的位置越来越少,一部分年纪较大、没有进入新官僚体系,或者本来就不准备继续做官的人,只能另谋出路。不过,他们多年积累下来的文字、公牍、账目和地方事务经验,在民国社会中仍然有用,因此这些人的去向并不局限于一种职业,而是逐渐流向教育、修志、军政机关、私人机构以及工商金融等不同领域。

开头提到的王光焕,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一人。他早年学习刑名幕业,清末长期在地方做幕,1913年还在湖南茶陵、攸县一带活动,1915年在浙江长兴县幕次。此后,随着传统幕业逐渐萎缩,他没有再长期依靠县署中的幕席谋生,而是更多转向教馆和授徒。对这一代旧式幕友来说,教书并不是陌生的职业选择。他们大多熟悉经史、律例和公文写作,能够读写古文,也有多年替官员处理文书的经验,退出官场以后,到私塾、书院或者私教授课,是一种较为自然的谋生方式。

民国六年武昌文华书院外景。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符璋离开正式官场以后,走的路更加复杂。1916年前后,他参与纂修《平阳县志》,后来又到上海哈同的爱俪园办理文牍。回到温州以后,他还做过地方顾问、文书工作,并在家授徒、卖文。1924年,他又曾短期受聘担任军队秘书。符璋的经历说明,旧幕友即使离开县政府,也仍然可以依靠自己最熟悉的本领生活。会写公文的人可以做秘书、文牍,会整理地方材料的人可以修志,熟悉地方政务和人情的人又可以担任顾问。

旧幕府虽然衰落,围绕文字和行政经验形成的职业市场并没有随之消失。还有一些人直接进入了新的军政机关和中央机构。陈天锡年轻时曾接受刑名、钱谷方面的幕学训练,但民国以后,他的履历中已经很少再出现“师爷”这样的称呼。1918年前后,他在广东三水县担任民政、建设等课的课长,后来进入广州军政府外交部门做秘书,又先后担任科长等职,之后进入中央机关任职。他所掌握的律例、公牍和行政知识,在新的机关里仍然能够使用,只是这些知识开始通过“课长”“秘书”“科长”等现代职务发挥作用,而不再以私人幕友的身份存在。

也有人干脆离开官场,进入工商和金融领域。岳阳地方文史资料中记载的张铭伍,晚清曾在张之洞幕府任职,后来还做过湖广总督衙门的刑名师爷。清朝灭亡后,他返乡与人合办商业银行,在岳阳天岳山开业,主要向岳阳、临湘两县的茶商放款。这家银行后来因倒账和战乱损失,在1917年前后关闭。

民国时期新民储蓄银行营业部柜台。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由这些人的经历可以看到,清亡以后离开县衙的师爷并没有形成一个单一的新职业群体。过去依附于地方官个人的一种职业,在民国社会中被拆散成了许多不同的谋生方式。师爷这个称呼越来越少见,但那些会写公文、懂账目、熟悉司法和地方事务的人,却以教师、秘书、顾问、文牍人员乃至商人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他们的知识从“佐官治民”转向“教书育人”或“经营实业”。

这种变化前后持续了十几年,甚至更久。不同地区完成改组的时间并不一致,旧机构、新职位和旧人员长期交错存在。对于许多具体的师爷来说,他们经历的也并不是一次突然的“集体失业”,而是在新的制度中,不断寻找自身的新位置。

参考文献:

王文涛:《师爷称谓演变与幕僚制度试论》,《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冯建荣:《一个特殊的幕僚群体——绍兴师爷论》,《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3年。

陈晓平:《张之洞的两广幕府》,澎湃新闻,2023年8月10日。
《符璋日记》,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
王兴国:《晚清湖南知名“绍兴师爷”王光焕》,《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年。
《曲阜市志》,山东地情档案网。
《内乡县志》,河南党史方志网。
《陈天锡与〈西沙岛东沙岛成案汇编〉》,广东文史网。
《民国时期外商在岳阳的经营概况》,岳阳市档案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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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关禾
编辑 | 胡心雅
主编 | 周斌
排版编辑 | 陈芃(实习)
校对 | 胡瓜 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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