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最聪明的一招:明知分封是隐患,为何还要大封同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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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建立之初,刘邦面临着一个根本性的制度选择:是继续实行秦朝的郡县制,还是恢复周朝的分封制?这个问题早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就曾引发激烈争论。当时,廷尉李斯力主郡县制,丞相王绾主张实行分封制,最终秦始皇选择了彻底的郡县制。


秦朝的郡县制看似先进,中央直接任命所有郡守县令,政令统一,效率极高。但仅仅十几年后,这个制度就暴露出致命弱点。当陈胜吴广起义爆发,赵高专权乱政时,各地的郡守县令纷纷倒戈。这些“职业经理人”与秦朝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利益捆绑,一旦形势不利,就立即改换门庭。


秦铜量。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更严重的是,郡县制下缺乏制约中央的力量。当秦二世和赵高在咸阳胡作非为时,没有任何地方势力能够制衡他们。如果当初秦始皇把儿子们分封在各地为王,赵高敢肆无忌惮地杀光秦始皇的所有子女吗?他恐怕连发动沙丘之变都不敢,因为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有诸侯王起兵勤王了。


当年淳于越的警告一语成谶:“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他建议“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正是看到了实行纯粹郡县制的风险。可惜秦始皇听信李斯,拒绝分封。历史很快就给出了答案:没有宗室诸侯作为屏障的秦朝,在危机来临时土崩瓦解。


刘邦称帝时,天下的实际情况是什么?表面上他是皇帝,实际上他只是诸侯联盟的盟主。韩信占据齐地,拥兵三十万;彭越控制梁地,切断东西交通;英布雄踞淮南,威胁长江流域。这些人不是刘邦的部下,而是消灭项羽的合伙人。


更重要的是,这些异姓王的封国都是他们自己打下来的。韩信平定齐国七十余城,彭越在梁地起兵,从未臣服他人。在垓下之战前,他们甚至敢公然要挟刘邦,不给封地就不出兵。


张良派信使去彭城施行计谋,拖住项羽,为刘邦还定三秦争取战略时间情节演绎。来源/1998年央视历史剧《汉刘邦》


刘邦是个现实主义者。他知道,此时与异姓王翻脸,无异于自寻死路。于是,他采取了承认现实的策略。汉五年(前202)二月,刘邦在定陶正式分封诸侯王:韩信为楚王,都下邳(今江苏睢宁);彭越为梁王,都定陶(今山东定陶);英布为淮南王,都六;张敖(张耳之子,此时张耳已死)为赵王,都襄国;臧荼依旧为燕王,都蓟;韩王信为韩王,都阳翟;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今湖南长沙)。


这个分封看似恢复了战国格局,实则是无奈之举。刘邦心里很清楚,这些异姓王迟早会成为心腹大患。但眼下需要的是稳定,是让这些手握重兵的将领各安其位。至于未来如何处理,那是以后的事。


稳定局面后,刘邦着手解决异姓王问题。他采取的策略是各个击破,逐步削除。


第一个倒霉的是燕王臧荼。前202年秋,臧荼起兵反叛,刘邦亲征,很快平定。臧荼被杀后,刘邦封自己的发小卢绾为燕王。


接下来是楚王韩信。前201年,有人告发韩信谋反。刘邦采用陈平之计,假装巡游云梦泽,趁韩信来朝见时将其擒获。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刘邦还是废除了韩信的王位,改封他为淮阴侯,削去兵权。


汉代玉璧。来源/定陶博物馆


梁王彭越的下场更惨。前196年,彭越被告谋反,随后被废为庶人,流放蜀地。吕后在途中截住彭越,劝刘邦斩草除根。结果彭越被剁成肉酱,分赐诸侯,以儆效尤。


英布看到韩信、彭越的下场,知道自己也难逃一劫,索性起兵造反。刘邦再次亲征,虽然平定了叛乱,但自己也在战争中身受重伤,最终因此去世。


到刘邦去世时,开国功臣中的异姓王只剩下长沙王吴芮。吴芮之所以能幸存,一是因为地处偏远,国力微弱;二是因为他为人谨慎,从不招摇。 


在削除异姓王的同时,刘邦大封刘姓子弟为王。这是吸取秦朝教训的结果。高帝末年,刘邦与群臣歃血为盟,立下著名的“白马之盟”:“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这个盟约确立了一个原则:只有刘姓才能封王,非刘姓即使有功也只能封侯。 


西汉,金籥青铜戈。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刘邦分封了九个同姓王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齐王刘肥。刘肥是刘邦的长子,虽是私生子,却得到了最大的封国,坐拥七十余城,是所有诸侯国中最富庶的。 


为什么刘邦要把最好的地方给这个儿子?《史记》中解释得很清楚:“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广强庶孽,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


刘邦的婚生儿子年幼,必须倚重唯一成年的儿子来镇守除了秦地以外最重要的地方:“夫齐,东有琅邪、即墨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里,持戟百万,县隔千里之外,齐得十二焉。故此东西秦也。非亲子弟,莫可使王齐矣。”


齐国是汉朝分封的第一个同姓国,也是最重要的同姓王国。此时刘邦名为皇帝,实质是秦王,而唯一成年的儿子是齐王,父子俩控制当时最强大的两个王国,用意显而易见,可以有效震慑那些三心二意的异姓王国。 


西汉,“齐铁官印”封泥。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汉初的分封形成了独特的地理格局:“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 


这些诸侯国有一个共同特点:“皆外接于胡、越。”北方的燕、代国面对匈奴,南方的长沙国面对南越。让刘姓诸侯王镇守边疆,既是对他们的信任,也是让他们承担起保卫中央的责任。而中央直辖的地区呢?“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 这十五郡主要集中在关中、巴蜀和中原的核心地带,虽然面积不大,但地理位置重要,经济基础雄厚。更有意思的是,即使在这十五郡中,“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实际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地盘更少。


这些诸侯国的规模相当可观。“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僭于天子。”大的诸侯国拥有五六个郡,几十座城池,设置了完整的官僚体系,修建了豪华的宫殿,排场几乎赶上天子。 


这种“僭于天子”的现象,在后世看来是隐患,但在当时却是必要的。刘邦需要这些诸侯王有足够的实力来镇守地方,抵御外敌。如果把他们的权力限制得太死,他们就无法发挥屏藩作用。诸侯国有自己的丞相、御史大夫、将军等百官,有自己的军队,可以征收赋税。除了名义上要服从皇帝,基本上就是一个国中之国。 


西汉,南越国木简。来源/南越王博物院


刘邦的制度设计,既不是纯粹的分封制,也不是纯粹的郡县制,而是两者的结合——郡国并行制。在诸侯王国内,王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任命官吏,征收赋税,组建军队。但同时,中央也保留了相当的控制权: 


第一,诸侯王的丞相由中央任命,称为“相”,负责监督王国政务。这就像在诸侯王身边安插了一个“监军”。 

第二,诸侯王不能擅自发动战争,军事行动需要中央批准。 

第三,诸侯王要定期朝见皇帝,不能长期不露面。 

第四,中央保留了随时调整王国疆域的权力。 


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刘邦的政治智慧。他知道,任何制度都有利弊,关键是如何平衡。纯粹的郡县制效率高,但缺乏稳定性;纯粹的分封制稳定,但容易失控。郡国并行制试图兼取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


刘邦的制度选择,充分体现了实用主义态度。他不像秦始皇那样,迷信某种理论上完美的制度。他知道,制度必须适应现实,而不是让现实适应制度。 


西汉,鎏金铜弩机。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面对异姓王,他先承认现实,稳定局面,然后逐步解决,用同姓王取代他们。这比一开始就翻脸要明智得多。面对宗室分封,他吸取秦朝教训,大封刘姓子弟,但又保留中央的控制权。这比完全分封或完全不封都要稳妥。 


在刘邦看来,不分封同姓王,政权可能像秦朝那样一两代就结束;分封了,虽然将来可能有内乱,但那是子孙要面对的问题。他能做的,就是保证汉室在自己这一代稳固。至于孙子辈、曾孙辈会不会打起来,会不会削藩,那不是他能控制的。


这种态度看似消极,实则务实。刘邦给后人留下的,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框架,一个可以调整的空间。



*本文摘编自《秦亡汉兴》——

《秦亡汉兴》

作者:侯杨方

内容已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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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侯杨方
编辑 | 胡心雅
主编 | 周斌
排版编辑 | 贾墨浛(实习)
校对 | 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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