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深化“带押过户”改革,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 Post published:2026-06-10 中新经纬6月10日电 自然资源部网站10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第1视点|忠魂不朽 友谊长存 Next Post伊朗警告:海湾邻国有责任阻止美以发动袭击